2023-2024學年廈門市翔安職業技術學校 (廈門工商旅游學校翔安分校) 公開招聘非在編合同教師公告 根據《中共廈門市委廈門市人民政府印發關于全面深化新時代教師隊伍建設改革的實施意見的通知》(廈委發【2019】3號)、《關于翔安區中小學幼兒園非在編教職工及編外聘用人員加強規范管理和調整工資福利待遇的通知》(廈翔教【2022】26號)等文件精神,結合本校實際,現將2023-2024學年本校公開招聘非在編合同教師辦法予以公布。 一、招聘崗位 非在編合同教師崗位22名(見附件1)。 二、招聘條件 1.具有中華人民共和國國籍,擁護中華人民共和國憲法;擁護中國共產黨的領導;品行端正、熱愛教育事業、具備良好的職業道德,愿意履行非在編聘用人員義務。 2.具有正常履行職責的身體條件,身心健康,能勝任班主任工作;能承擔夜間住校值班;能參與晚自習下班輔導。 3.年齡35周歲及以下( 1988年8月31日(不含)之后出生,下同);具備中小學中級教師職稱或中級工證書及以上的年齡可放寬至40周歲及以下;文化課教師應具備相應學科崗位專業本科及以上學歷,部分職業技能教學崗位的教師在具備中小學中級及以上技能證書的條件下,學歷可放寬至大專。 4. 持有中職或高級中學及以上教師資格證書優先; 5.能全日制服務一年以上(當年8月初到次年7月底)。 6. 以下人員不得報名: (1)普通高等院校在讀的非應屆畢業生; (2)在編教師; (3)現役軍人; (4)考錄(不含轉任)后服務年限(含試用期)不滿2年以及未達到與當地公務員主管部門或單位組織人事部門約定服務年限的公務員(含參照公務員法管理人員,下同),或公務員被辭退未滿5年的; (5)受到剝奪政治權利的人員;曾因犯罪受過或正在接受刑事處罰的人員;曾被開除公職的人員;涉嫌違法犯罪正在接受司法調查尚未做出結論的,或尚未解除黨(政)紀處分或正在接受紀律審查的人員; (6)具有法律法規規章規定不得聘為事業單位的其他情形人員。 報名時不是試用期內公務員,但在報名之后、聘用之前成為試用期內公務員的,取消其考試或聘用資格。 機關、事業單位編內工作人員應在面談資格復核時提供所在單位同意報考的書面證明,確有實際困難的,經市、區教育行政部門同意,可在體檢時提供同意報考證明,否則視為自動放棄資格。 對考生資格審核貫穿招聘、聘用全過程,一經發現報考者不符合本公告規定或不符合招聘崗位資格條件或提供虛假信息的,根據不同階段,給予取消考試資格、聘用資格或單方解除聘用合同等處理。 三、招聘程序 (一) 公開發布招聘信息及報名 1.發布招聘信息: 招聘信息于2023年7月17日在廈門市翔安職業技術學校(廈門工商旅游學校翔安分校)網站( )(上班時間有效)、廈門市翔安職業技術學校微信公眾號、微翔安公眾號、新流教招資訊公眾號、廈門人才網等相關網站、公眾號同時發布。 2.網上報名: 本次考試采取網上報名方式。網上報名時間2023年7月18日8:00一7月24日17:00,逾期不再受理。 請關注學校網站( )或廈門市翔安職業技術學校微信公眾號,下載填寫附件2:《招聘非在編合同教師報名表》、附件3:《非在編合同教師應聘情況匯總表》(表內信息須與原件信息一致),并附相應附件(本人近期1寸證件彩照電子版、身份證(正、反面)、戶口本(有地址欄的首頁+個人頁)、畢業證書、教師資格證、普通話水平測試等級合格證書、崗位要求的資格證書、獲獎證書等)。 報考者在規定的報名時間內將附件2、附近件3電子版和相應附件(除證件照為JPG格式外,其他附件須原件掃描成PDF格式)打包壓縮后,以電子郵件的方式發送到郵箱 ,郵件主題和壓縮文檔統一命名為“姓名+應聘崗位”,如:張三+語文教師。 報考者須認真閱讀本公告中招聘條件,確認符合條件方可報名。本人應對報名資格及所提供材料的正確性真實性負責。凡個人填報信息失真、不符合報考條件或弄虛作假的,一經核實,取消其考試資格和聘用資格。 (二)資格初審 學校將組織相關骨干人員對報考者的網上報名信息進行審核。初審結果擬于7月下旬通過短信進行通知(未入圍人員不給予通知),請報考者自行關注。 (三)確認招聘人數和崗位 資格初審后確認招聘人數和崗位。資格初審通過的人數與崗位擬招聘人數比例不足3:1 的,原則上相應減少該崗位擬招聘人數或取消該招聘崗位。 (四)資格復審 學校將組織相關骨干人員對擬進入面談人選的資格條件進行現場審核。具體人選、時間、地點等通過短信通知。參加資格復審時應提供以下材料原件和復印件(A4紙復印,不退還)各一份,并依序裝訂成冊。未在規定時間內參加資格復審,視為自動放棄面談資格。 1.報名表(需貼上照片或彩色打印,并附本人近期1寸證件彩照1張); 2.身份證(正反面須復印在同一面); 3.戶口本(有地址欄的首頁+個人頁復印在同一面); 4.學歷、學位證書(持自考、函授等非全日制普通教育學歷報考者,須提供“學信網”查詢認證或教育部學歷認證中心出具的加蓋原件復印件印章的學歷認證報告); 5.教師資格證書; 6. 普通話水平測試等級合格證明; 7. 技能資格證書或專業技術職稱證書或職稱文件; 8. 獲獎證書; 9. 崗位資格條件要求的其他材料; 通過資格復審者方可參加面談。資格審核貫穿考試、聘用全過程,凡有關材料信息不實或不符合招聘崗位資格條件的,將取消其考試(聘用)資格。 (五)考試 考試采取先面試后面談的方式。 1.面試:以課堂教學(片段教學)測試、專業綜合技能測試、結構化面試等形式進行。 面試滿分100分,合格線為60分。實際按崗位擬聘人數1:1或低于1:1比例參加面試的,合格成績為70分(含)以上。面試成績不合格不予錄用。 專業綜合技能測試成績和課堂教學(片段教學)測試成績各占面試成績的50%。專業綜合技能測試滿分為100分,60分及以上合格。專業綜合技能測試不合格者不再進入下一輪測試。課堂教學(片段教學)測試滿分為100分,60分及以上合格,不合格者不予錄用。 2.面談:由學校專家團隊統一組織。 考試時間、地點另行通知。 (六)體檢 體檢人選在總成績合格者中,按總成績從高分至低分排序,按與崗位擬招聘人數1:1的比例確定。若總成績相同,我市應征入伍的自主就業退役士兵同等條件下優先進入體檢人員名單。 體檢按照《福建省教師資格申請人員體檢標準及辦法(2018年修訂)》的要求執行,體(復)檢費用自理。參加體檢人員須攜帶本人身份證和1寸證件彩照到學校指定的醫院集中體檢。參加體檢人員對體檢結果有疑問的,可在得知體檢結果的7日內向學校提出復檢申請,復檢只能進行一次,由學校組織到上一級醫院復檢,體檢結果以復檢結果為準。 體檢人員應按要求參加體檢,并配合體檢。不按要求參加體檢者,視為放棄資格。體檢不合格的人員不予聘用。 (七)公示和聘用 1.擬聘用人員名單在學校公告欄上公示5個工作日。 2.公示結果無異議或經區教育局核實不影響聘用的,擬聘人員應于公示期滿后規定時間內提供辦理聘用手續所需的材料,與勞務派遣公司簽訂聘用合同后,再選派到我校。未按規定時間提供聘用手續的,視為放棄聘用資格。 四、相關說明 (一)用于報考的學歷、學位應在中國高等教育學生信息網(簡稱“學信網”, )上可查詢認證。以輔修專業報考的,應同時取得國家承認的列入國民教育序列學歷畢業證書,并且輔修專業相應信息可在“學信網”上查詢。 (二)全日制普通教育學歷是指經教育部門批準的具有普通高等、中等教育招生資格的高等、中等院?;蚩蒲性核鶊绦衅胀ǜ叩?/span>、中等教育統一招生計劃、通過統一招生考試錄取、按教學計劃完成該學業,取得國家承認的學歷。持有國(境)外學歷學位,并可提供書面認證報告或可進行學歷學位認證查詢的,可報考要求全日制普通教育專業條件的崗位。 (三)持下述學歷(位)報考者應于面試資格復核時提供書面認證報告或可進行學歷學位認證查詢,具體如下: 1.持香港、澳門、臺灣地區或國外學歷(位)報考的,需提供教育部留學服務中心出具的《香港、澳門特別行政區學歷學位認證書》、《臺灣地區學歷學位認證書》、《國外學歷學位認證書》、或教育部留學服務中心出具的證明。學歷認證由教育部留學服務中心負責,可登陸中國留學網(http://www.cscse.edu.cn)查詢認證的有關要求和程序。 屬國內院校與國(境)外院校聯合辦學取得國外學歷學位的,需提供教育部留學服務中心出具的《聯合辦學學歷學位評估意見書》或《聯合辦學學歷學位認證書》或《中外合作辦學國外學歷學位認證書》。 2.持非全日制普通教育學歷(位)及國內院校與國外院校聯合辦學取得國內學歷學位的報考者的學歷必須在中國高等教育學生信息網(簡稱學信網,http://www.chsi.com.cn/)上可查詢確認。雙學歷(位)報考者用于報考的學歷(位)證書如不是全日制普通教育第一學歷(位)的參照執行。 3.根據福建省教育廳、財政廳、物價局、人事廳、發改委《關于在全省高校畢業生中試行“雙學位”“雙專業”教育的意見))(閩教高【2009】9號),經修讀達到畢業條件并獲得“雙學位”“雙專業”證書的報考者,由省教育廳進行省內統一電子注冊,在本省范圍內承認其學歷、學位。此類報考者的“雙學位”、“雙專業”所對應的學歷學位,須在福建省“雙學位”“雙專業”畢業生學位證書畢業證書信息查詢平臺 上電子注冊并可進行查驗或按規定經過學歷(位)認證。 除了明確要求全日制專業條件的崗位,報考者專業可以按照本人收錄在“中國高等教育學生信息網”的輔修專業予以認定。輔修專業對應的學位應在“中國學位與研究生教育信息網”上可查詢。福建省教育廳網站“輔修專業”便捷查詢窗口 電子注冊的《輔修專業證書》,不作為報考崗位所需專業對應的學歷和學位的查詢依據。 (四)相應崗位的教師資格證指中等職業學校、高級中學及以上的教師資格證。 (五)本次招聘面試后根據崗位錄取情況報區教育局同意后可進行遞補。 (六)符合崗位報考條件的港澳臺人員(不得持有外國國籍) ,按照國家、省和我市有關規定實施招聘。 (七)凡發現考生在考試過程中有違規作弊現象的,一經發現,按照《國家教育考試違規處理辦法》(教育部令第33號)處理。 (八)報考者應誠信報考,凡弄虛作假或存在違紀違規行為的,一經查實,除取消考試(聘用)資格,并按有關規定處理,構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責任。 (九)聘用前,我校將通過中國執行信息公開網(http://zxgk.court.gov.cn/)核實擬聘用人員有無失信被執行情況。發現擬聘用人員被列為失信被執行人的,將查看對應案號并聯系執行法院,函詢、核實被執行人履行義務的進展情況。被執行人已履行義務的,應在我校約定的期限內提供執行法院的書面證明,方可進行聘用;尚未履行義務的,取消其聘用資格。報考者在試用期被列為失信被執行人的,應取消其聘用資格。 (十)根據《福建省人民檢察院福建省教育廳福建省公安廳關于開展預防校園性侵犯專項行動的通知)) (閩檢會【2019】2號),報考者應依法如實報告本人是否存在違法犯罪記錄,并提交《入職承諾書》。聘用前,我校將擬聘用人員信息通過公共安全管理平臺進行審查。 (十一)入職前查詢《關于建立教職員工準入查詢性侵違法犯罪信息制度的意見》、《關于落實從業禁止制度的意見》規定的性侵違法犯罪信息和教師法、《教師資格條例》規定的已納入教師資格限制庫的喪失、撤銷教師資格信息。 (十二)報考者所留的聯系方式應準確無誤并保持暢通。 (十三)本考試不指定考試輔導用書,不舉辦也不委托任何機構舉辦考試輔導培訓班。 (十四)食宿自理。 五、工作要求 (一)我校高度重視,加強對招聘工作的統籌、溝通、配合,認真做好資格審核、考試、聘用等工作,及時解決工作中遇到的困難和問題;嚴格程序,規范操作,嚴肅紀律,主動接受監督,確保招聘工作公開、公平、公正。 (二)嚴格落實回避政策。凡與用人單位領導人員有夫妻關系、直系血親關系、三代以內旁系血親關系或者近姻親關系的,不得被聘用從事人事、財務、監察崗位工作,也不得在有直接上下級領導關系的崗位工作。從事招聘工作的人員與應聘人員有上述親屬關系的,必須實行公務回避。 (三)咨詢方式 聯系電話:7887296;聯系人:曾老師;辦公地點:廈門市翔安區新店街道新興東路8號辦公(遠翔)樓二樓201室; (四) 本次招聘工作在學校支部紀律委員、工會、教師代表監督下進行;學校監督舉報電話:0592-7820387(鄭書記)。區教育局招聘投訴電話:7889103。 本公告僅適用于本次非在編合同教師公開招聘工作,未盡事宜由廈門市翔安職業技術學校(廈門工商旅游學校翔安分校)負責解釋。情況確實特殊的,由學校提出意見,報區教育局研究后作出決定。 附件:
1.附件1:招聘非在編合同教師崗位信息表.doc 2.附件2:招聘非在編合同教師報名表.doc 3.附件3:非在編合同教師應聘情況匯總表.xlsx 4.附件4:2023屆全國普通高等學校畢業生報考學科專業范圍.pdf 5.附件5:福建省機關事業單位招考專業指導目錄(2023).docx
廈門市翔安職業技術學校(廈門工商旅游學校翔安分校) 2023年7月17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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